我国在结合国内发展和需求的前提下,也制定了各类编码标准,国标级别的编码标准大多属于分类编码标准,其所占比例大于所有国家物品编码数量的70%。分类编码更多考虑物品的自然属性,即物品本身是什么便被赋予一个编码来表示物品的种类。
目前,国际上针对统计、贸易等方面的需求已有相应的物品编码标准,例如《产品总分类》(CPC)、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》(HS)、《国际贸易标准分类》(SITC)、《联合国标准产品与服务分类代码》(UNSPSC)、《欧盟经济活动产品分类体系》(CPA)、《联邦物资编码系统》(FCS)、《全球统一标识系统》(GS1)、《全球产品分类》(GPC)等。
为了适应社会对单品管理的需求,目前国际上有关唯一标识的物品编码体系有:EPC编码体系、UID系统、MCODE等。
CPA、FCS、GPC、UID、MCODE的应用主要局限在某些地区或领域,但是其中UID、MCODE的发展对实现物联网的单品智能管理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。在众多的标准里被广泛采用的主要有CPC、HS、SITC、UNSPSC、GS1、EPC。
(1)《产品总分类》(CPC)由联合国统计署制定,联合国统计司分类部为该分类的管理者。它提供包括经济活动及货物和服务(产品)两方面的分类,为有关货物、服务和资产的统计资料的国际比较提供了一个框架,是国际统计、国际经济对比的基本工具之一。
(2)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》(HS)由海关合作理事会(又名“世界海关组织”)主持制定。HS是一种主要供海关统计、进出口管理及国际贸易使用的商品分类编码体系。从1992年1月1日起,我国进出口税则采用世界海关组织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》。
(3)《国际贸易标准分类》(SITC)由联合国统计司管理,采用经济分类标准,即按原料、半制品、制成品分类并反映商品的产业部门来源和加工程度。《国际贸易标准分类》是用于国际贸易商品的统计和对比的标准分类方法。
(4)《全球统一标识系统》(GS1)是以对贸易项目、物流单元、位置、资产、服务关系等进行编码为核心的,集条码、射频等自动数据采集、电子数据交换、全球产品分类、全球数据同步、产品电子代码(EPC)等系统为一体的,服务于全球物流供应链的开放的标准体系。《联合国标准产品与服务分类代码》(UNSPSC)从2003年5月9日起正式由GS1的成员组织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(UCC)维护。
(5)UID是日本自行推出的一套RFID方面的标准化系统。UID技术面向的是人、物体及环境三个要素,但UID的生产和系统集成厂商只集中在日本,在国际上响应者较少。
(6)MCODE是由韩国提出,在移动商务领域使用RFID的编码,目前主要在韩国移动商务领域应用。
我国在结合国内发展和需求的前提下,也制定了各类编码标准,国标级别的编码标准大多属于分类编码标准,其所占比例大于所有国家物品编码数量的70%。分类编码更多考虑物品的自然属性,即物品本身是什么便被赋予一个编码来表示物品的种类。典型的分类编码标准有GB/T 7635.1-2002 《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:可运输产品》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为此标准的制定或管理部门。此代码分6个层次,各层分别命名为大部类、部类、大类、中类、小类、细类,其所列产品类目按不同的特征属性再分类或按不同的要求列类,以满足管理上的特殊需求。本标准由5大部类组成,分别为农林(牧)渔业产品、中药,矿和矿物、电力、可燃气和水,加工食品、饮料和烟草、纺织品、服装和皮革制品,除金属制品、机械和设备外的其他可运输产品,金属制品、机械和设备。
国家物品编码标准中的属性编码不多,属性编码考虑物品的某一特定属性,依据这一属性来编码。如标准GB/T 18127-2000《物流单元的编码与符号标记》为属性编码标准,其编码由应用标识符及托运代码组成。托运代码,包括厂商识别代码及托运信息,托运信息由使用者自行处理,厂商识别代码见GB 12904标准。托运代码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信息处理,但由于对托运信息无明确的内容规范,造成信息种类的多样性。从托运代码可能无法识读出托运物品的其他层面的属性,比如物品的种类、产地、生产商等,所以此编码适用于物流运输,但未必适用于流通中更多的信息需求。
国家物品编码标准中的单品编码是对分类编码或属性编码的延伸,是在物品类别代码的基础上细化到每个单品本身。例如GB 16735-2004 《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(VIN)》为单品编码标准,车辆识别代号由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(WMI)、车辆说明部分(VDS)、车辆指示部分(VIS)三部分组成,共17位字码。此编码涵盖的信息包括地理区域、国别、制造厂、车辆特征代码、校验码、年份、装配厂及生产顺序号。